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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的书生
2009-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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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古如《明史》、抑或红如《明朝那些事儿》,提到方孝孺为代表的书生误国集团,总不免对于他们的“气节”大加肯定。尤其对方孝孺的评价,认为他虽然死得很惨,但却很有价值,他的行为应该成为读书人的楷模。这种看法似乎都很上纲上线,如果单从个人看,他似乎是很讲义气的,简直就是“义举”。不过考虑到他挥洒“义气”的后果,那就可以说是一种恐怖的“义气”,或者至少是一种不负责任的“义举”。我们不妨对整个事件进行简单解构。
读书人似乎历来很弱势。既没有乔峰一样义薄云天的“降龙十八掌”,也少有墨者仗义天下的雄心。方孝孺为后人称赞,恰在于给读书人挣了不少“面子”。例如那个提倡“天下为主君为客”的黄宗羲就称赞他是“有明诸儒之首”,“流氓才子”郭沫若也赞扬其“骨鲠千秋”,甚至于胡适,也说他是“为殉道之了不起的人物”。方孝孺南京雨花台的墓碑上,有不知谁写的“天地正气”碑文。美中不足的是,这样“骨鲠千秋”的“殉道”之人在九族之外加上学生和朋友,连累873人凌迟处死,流放入狱者数千。这结果着实让人看着股栗。让人不免好奇的是,祸害十族之人居然代表“天地正气”?真不知道这是什么道理。难道说“大义”二字真的是值得方先生以十族凌迟做交换的等价物?我们可以相信,总明一朝,这位“执着”的仁兄血淋淋的事实都震慑着人心,让人随时领教书生的“恐怖”。
“靖难之役”方孝孺是划馊策的幕后主脑之一,以至于燕王朱棣咸鱼翻生,成功攻入南京。接下来的事众所周知,燕王要大名鼎鼎的方孝儒拟诏书,方先生脱口说出了灭十族也不拟的话,且奋笔疾书“燕贼篡位”。结果,“大义凌然”的方孝孺自然是人头落地。这个冥顽的书生竟然能在五姑六婶大叔二伯一个个陆续在他面前验明正身然后押赴鬼门光凌迟时镇定自若。可见其书生似的僵硬和冷酷程度,以及“草菅人命”的能力,都已经是很空前。尼采说,上帝死了,为了超人理想,一切都可以牺牲。方先生难道是追求“超人”?可是人做到这份上,就算是superman,还有什么意义呢?我们习惯说陈后主毫无心肝,难道方孝孺的心肝很健全?相比之下,我为陈后主叫屈。
笛卡尔说,我思故我在;方孝孺则另辟蹊径:“我死故我在”,连思考都不用了。或者更确切地说:“我们死故我在”。这真是“一将功成万骨枯”!
从人道主义角度,一句“舍生取义”,就要那么多人垫背,而且垫背的都是自己的至亲的亲人和朋友,这“取义”恐怕不是人所能干的吧。按理说,每个人都“身非木石”,方先生独能如此诠释“大义灭亲”,在读书人的圈子里,也算是表演得十分绝了。这绝的背后是所谓气节和名声的问题。方先生可谓达到了董仲舒“目不窥园”的境界,只是方式不同,他变得“目不窥人”,或者“目中无人”。他显然是一个一点不懂也不尊重人权的大老粗。
并且如果一定得“取义”,方式也有很多种,为什么不选其他的呢?与方孝孺同朝的诸多官员在南京城破时要么战死,要么自杀,要么行刺,要么接受末日审判。独独这位仁兄不在乎十族的灭绝,甘愿做家族史上的最后一个莫西干人,我们实在不明白他所争取的“照汗青”的做法还有什么意义。圣经上说,一个人就是挣得了整个世界,但却赔上了生命,那是没有益处的。这话适用于方孝孺,我们也可以说,一个人就是挣得了面子,却赔上了十族的生命,那是绝对变态的。他也许是一个有着“义气”的人,但绝不是“大义”之人,换句话说,他活像搞了一次耶稣受难的模仿秀。然而耶稣受难是不存在拖儿带女的,比起方孝孺的打包来也简直是小巫见大巫。这样“成仁取义”的事业如果要加以赞扬或渲染,人类的普世价值势必难以普及。
尽管如此,方先生的大名还是如雷贯耳的。读书人容易记住方先生的“义举”却往往忽略他的行为是复原了我国商代盛行的“人殉”,不能“将心比心”。将这样野蛮的行径放在号称“礼仪之邦”的中国而大力推广,实在是大开历史的倒车。因而我们可以想象,他的“如雷贯耳”的大名无疑是被误读了,或者说至少也是被利用了。他的可用之处或许更大的在于“忠君”上,这种“义举”自然是每个朝代都要提倡的,因而他的典范地位也显得远比刘胡兰要强,作为“时代楷模”而“永不退色”!
然而,宣扬的高大全并不足以阻挡方孝孺的死所引发的地裂山崩的震荡,十族灭绝无疑成了书生们莫大恐怖的先例。自他以后,士大夫可谓领教了传说中“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厉害。于是尽管还是读“八股文”,却都知道研究世态人情。尤其在明末之际,士大夫的恬不知耻更是达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以致出现钱谦益投湖殉国嫌水凉的现象纯属正常。李闯入北京,一班大学士士大夫便摇尾鼓舌劝进;清兵入关时,文武百官更是出城五里排队跪迎,反正来者不拒。无数说着民族大义的知识分子等到一开科取士,立马趋之若骛。这种境界,实在让人哭笑不得。究其原因,大约“大义”都让方孝孺一个人给占据了。诚如一首诗所形容:
圣朝特旨试贤良,一队夷齐下首阳。
家里安排新雀顶,腹中打点旧文章。
当年深知惭周粟,今日翻思吃国粮。
非是一朝忽改节,西山嶶蕨已精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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